104国道(胡桥-南渡)照明工程104GD-ZM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火狐直播 发布时间:2024-09-22 06:48:02
104国道K1238+650至K1252+700段,南起昆仑街道胡桥村、北至南渡镇与上兴镇交界处。新建路灯段长约14公里,路灯约577个。主要建设内容有路灯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招标范围:104国道(胡桥-南渡)照明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灯具、配电系统等照明配套设施的供货、运输、交付、安装、测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提供资料、交付使用和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维护等全套服务。(详细的细节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3个月,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工。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任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核检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能够正常的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判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认定: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含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上发布。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对外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不是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怎么样去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6)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9月5日23时59分,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23时59分。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7日10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溧阳市琴园路8号,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可利用互联网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腾讯会议号:708 172 6222,无密码)。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